各項救助申請應備文件
(一)急難、災害救助、學童學雜費與生活補助【其中1~4項為必要文件】
- 本會社會救助金申請表。申請表下載
- 急難救助事實證明文件(如火災證明、車禍事故證明、醫師診斷證明等)。
- 全戶戶籍謄本。
- 收入證明文件:家庭清寒證明書正本或影本(村、里長發給)或國稅局財稅證明。
- 其他可證明文件:身心障礙手冊影本、案家照片等,如有以上文件亦請附上。
(二)喪葬補助【其中1~5項為必要文件】
- 本會社會救助金申請表。
- 死亡證明書。
- 全戶戶籍謄本。
- 收入證明文件:家庭清寒證明書正本或影本(村、里長發給)或國稅局財稅證明。
- 葬儀社收據或證明喪葬費用文件(未出殯前可提供估價單)。
- 其他可證明文件:身心障礙手冊影本、案家照片等,如有以上文件亦請附上。